中央三令五申嚴控樓堂館所建設,作為央企的中國南方電網廣東電網公司在原有兩棟辦公樓能夠滿足生產辦公需要的情況下,又以建設“廣東電網生產調度中心”的名義,投資21億多元,於今年2月開工新建總建築面積達16萬平方米的豪華辦公樓,並且新建辦公樓內竟規劃設計多個高檔健身房、娛樂活動中心、禮堂、高檔餐廳等設施(4月10日《京華時報》)。
  企業五星級寫字樓其實早已不稀奇,世界知名企業不惜重金打造總部大樓,更是不乏先例。為員工創造舒適而有創意的工作環境,以激發員工的創造力與工作激情,對於以創新為生命力的企業而言,未嘗不是一筆划算的投資。
  不過,央企的豪華辦公大樓,顯然並不意味著這家央企瞬間具備了企業的創新基因。恰恰相反,作為央企其實並不能因“財大”便“氣粗”,央企的巨額利潤,很大程度上來自政策性的得利,這些利潤自然沒有理由不經央企出資人或股東的授權,便大手筆地用於央企辦公樓的豪華升級與重建。
  中央禁令仍然難禁央企的豪華辦公樓,需反思央企利潤上繳的不足與監管的缺位。比央企經濟效應更重要的其實是社會責任,央企更應通過上繳紅利充實社保基金,搭建公共研發平臺,推動節能減排和產業結構調整,以回饋社會。而現實中,儘管央企上繳利潤提高後,各類別央企向國資委上繳其利潤的10%至25%,整體來說還是偏低,而就是這點利潤往往還通過多種渠道迴流企業。央企上繳紅利過低,留存利潤過多,再加上利潤使用的監管失控,才是刺激央企豪樓不斷生長最濃烈的興奮劑。
  江蘇 吳江/職員
  (原標題:央企豪樓利潤監管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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