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11月3日報道 韓媒稱,最近,韓國七八十歲的資產家們很流行用智能手機拍下口述遺囑的場面。
  據韓國《朝鮮日報》11月3日報道,最近剛過完八十大壽的資產家李某和妻子商量後決定立遺囑。朋友的子女為爭奪財產而對簿公堂的情景讓他備受衝擊,所以決定提前消除隱患。
  但是,委托專家幫其立遺囑的費用比想象高得多。李某考慮良久後決定利用智能手機立遺囑。李某說:“親筆寫下遺囑並用智能手機拍下視頻後,就會具有法律效力不是嗎?”住在首爾江南的70多歲的租賃企業經營者金某也說:“手寫遺囑很容易被偽造、篡改或丟失,讓人不放心,但如果利用智能手機立遺囑就不必這麼擔心,目前正準備這樣做。”
  立遺囑時必須採用法律規定的5種方式之一才會有效,智能手機遺囑屬於“錄音遺言”的一種。錄音遺言本是文盲、殘疾人、重症患者採用的方式,但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很多普通人也開始利用這種方式留遺言。
  韓亞銀行的律師方孝錫(音)說:“專家草擬的遺囑最多需要3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1.7萬元),但智能手機遺囑不需要任何費用,只要是成年人都可以。但需要註意的是,留言者必須口述姓名、日期、遺言主旨等法律要求事項,而且要有一名以上的證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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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陳彬
  從今天起至本月31日,全市公證行業開展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公益服務活動。有立遺囑意願的老人,均可到本市25家公證機構中的任意一家辦理預約登記,公證機構將免費辦理遺囑公證。據悉,遺囑公證要求老人必須神志清醒,且須本人親自去公證機構辦理。
  市公證協會的徐岩秘書長介紹,目前本市80歲以上老人約50萬人,這還指的都是有北京戶籍人口。而北京市的外地老年人,保守估計,幾乎與北京戶籍的老人持平。老人以公證的形式辦理遺囑的需求越來越大。
  發佈
  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遺囑公證
  北京市司法局、市公證協會決定從今天起至本月31日在全市公證行業開展為8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公益服務活動。
  據瞭解,遺囑公證是公證處按照法定程序證明遺囑人設立遺囑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需要遺囑人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併在公證員面前做出在自己去世後如何處理財產的真實意思表示,經公證證明予以合法性確認。
  市公證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考慮到各公證機構的實際接待能力,為給前來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本次活動需要預約辦理。在活動期間,凡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有立遺囑意願的老年人,均可到本市25家公證機構中的任意一家辦理預約登記,公證機構將根據預約情況及時為老年人免費辦理遺囑公證。
  由於遺囑是立遺囑人生前依法處分其個人財產或者其他事務、併在其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此,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須親自到公證機構辦理相關事務。為了保證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此次活動期間,公證機構暫不提供上門服務。
  現象
  京籍80歲以上老人超50萬
  市公證協會的徐岩秘書長介紹,目前本市70歲以上老人已達百餘萬人,80歲以上老人約50萬人,這還指的都是有北京戶籍人口。而北京市的外地老年人,保守估計,幾乎與北京戶籍的老人持平。他們多數都是來北京跟子女生活在一起,幫著子女看孩子照顧家務等等。
  此外,近幾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住房制度的改革,家庭都有了不動產,還有動產,比如存款、股票、基金等等,個人財產越來越多,公民有處分個人財產的必要,立遺囑就顯得越來越重要。過去中國人不習慣生前立遺囑,心裡總有些忌諱,另外,立遺囑的渠道不是很清楚,繼承法也不太清楚,法律規定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高,遺囑真到了繼承的階段,有些遺囑是很難認定的,老人以公證的形式辦理遺囑的需求加大。
  目前,我國公證行業已經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遺囑信息庫,僅北京市就有公證遺囑記錄6.5萬餘件。據悉,著名相聲演員侯耀文遺產糾紛案後,一時間,許多名人都到公證機關去做遺囑公證,尤其是一些老演員。
  是否遺囑公證 很多老人挺猶豫
  市公證協會的周志揚會長介紹,目前來公證機構辦理遺囑公證的,以老年人居多,但不少老人提前辦理遺囑公證,都表示心裡有顧慮。他們普遍擔心,提前把自己的財產都給子女們分了,會不會影響子女們對他們的孝順。可是,如果遺囑公證不提前辦理,萬一等他們病危了,或者神志不清楚了,無法親自到公證處辦理,那也就基本失去了辦理遺囑公證的機會。
  此外,一些老年人對提前立遺囑這件事,持有傳統的觀念,認為身體健康的時候立遺囑不吉利。但等他們身體不行了,想立遺囑的時候,基本也辦不了了。
  周志揚說,公證處經常遇到一些老年人,他心裡想的很明白,很清楚財產給誰,但基本表達不了了。這種情況公證處也無法為他們再做遺囑公證了。
  釋疑
  如何免費辦理遺囑公證?
  辦理遺囑公證的條件:立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中所涉及財產應為個人合法所有財產,且遺囑內容所涉及財產的分配方式不違反法律規定。
  辦理遺囑需提供以下材料:立遺囑人身份證明材料;立遺囑人婚姻狀況證明;遺囑所涉及財產所有權證明;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辦理遺囑公證需要預約:凡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應於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帶好本人身份證件向公證機構辦理預約登記。
  怎樣寫遺囑才合法有效?
  怎樣寫遺囑才合法有效?繼承法第17條第二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因此公民自己書寫遺囑應符合三個要件:一是應當由遺囑人親筆書寫;二是應當由立遺囑人本人親筆簽名;三是應當註明年、月、日。
  根據繼承法還規定,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財產,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案例
  名畫家遺囑未公證 去世後家人對簿公堂
  許麟廬是我國著名國畫家、書法家、書畫鑒賞家。2011年8月,許麟廬因病去世。許麟廬先生與妻子王齡文婚後共有8位兒女,除兩位已於數年前去世的女兒外,還有6位兒女健在。許麟廬去世後,三子許化夷將母親王齡文和大哥許化傑、二哥許化儒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親遺產。法院立案後將許麟廬的所有子女都追加進本案。
  被兒子起訴後,王齡文向法庭提供了一份許麟廬留下的手書遺囑:“我許麟廬百年以後,我的一切文物、字畫及所有財產歸我夫人王齡文所有。我許麟廬(許德麟)二〇壹零年九月二日所立遺囑。”但這份遺囑沒有經過公證,法院無法認定其真實性。
  一位業內人士透露,許麟廬去世後,老太太也曾拿著這個遺囑到某公證處想做公證,但相關法律規定,做遺囑公證必須立遺囑人親自到場去做,人死了之後,無論怎樣都不能做公證了。這位人士不無遺憾地說,此案如果許麟廬健在時,將遺囑做了公證,那麼在他去世後就不會有這些糾紛,一家人也不會對簿公堂了。
  遺囑用錯一個字 子女丟掉一套房
  北京人老劉和小張是再婚夫妻,老劉和前妻育有一子小劉。老劉再婚前,和前妻購買了一套房屋。老劉去世留有遺囑,內容為:“去世後我的房子留給兒子小劉,因他家三口人住一間房,住著很擁擠,沒房子。在我有病住院期間都是他照顧,日常辦事都他去辦。劉某某;二〇一三年五月”。
  小劉主張依據父親留下的遺囑,認為自己應繼承房屋。而老劉的現任妻子小張雖然認可遺囑為老劉親筆書寫,但認為該遺囑中的“給”字沒有說明是給所有權還是使用權,因此該遺囑無效,主張按照法定繼承分割遺產。
  法院審理認為,小劉向法庭提供的其父老劉書寫的遺囑中未註明訂立遺囑的具體日期,而只寫到月份,欠缺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因此,該遺囑不屬於合法有效的遺囑,故對於訴爭房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來處理。
  晚年遭親生女兒虐待 老人立遺囑財產歸養女
  趙永與李新系夫妻,婚後生育一女小梅。1989年,趙永與李新收養一女兒,起名小蘭。退休後,趙永夫妻倆一直與親生女兒小梅一起生活,直至去世。趙永去世前立下遺囑,稱女兒小梅長期虐待自己和老伴,而養女小蘭卻常來照顧,故將夫妻名下的房屋指定由養女小蘭繼承。老夫妻去世後,房屋一直由小梅居住,小蘭持遺囑要求小梅騰房,但屢屢遭拒。後小蘭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定房屋歸其個人所有。庭審時,小梅不認可小蘭的養女身份,並不認可遺囑由父親趙永親筆書寫。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蘭與趙永夫妻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了收養公證,收養關係合法有效。經鑒定,遺囑確系趙永本人書寫,屬有效遺囑。由於李新未留遺囑,故去世後訴爭房屋中屬於其的份額依法應由趙永、小梅、小蘭繼承。但鑒於趙永在遺囑中自述了女兒小梅有虐待行為,故在分配李新的遺產時應不分給小梅。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小蘭的訴訟請求。法官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撫養義務,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關註
  公證員須判斷立遺囑老人精神狀況
  據介紹,年事已高、體弱多病、患有老年痴獃或精神疾病的人,是無法辦理遺囑公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年齡、身體健康情況和文化程度並不是評判立遺囑人行為能力的標準,但若因患病而導致行為能力喪失或者受限,則不能辦理遺囑公證。
  市公證協會的周志揚會長提醒,老人們如果想將財產留給誰,一定要提前,趁自己身體尚好,神志清醒,自理能力比較強的時候,親自去公證機構做遺囑公證,那樣,才能實現他們真正的財產分割意願。
  公證遺囑效力優先於其他遺囑
  市公證協會會長周志揚女士介紹,公證遺囑的效力優先於其他形式的遺囑,且不易發生遺囑無效的情形,能更好地體現立遺囑人真實的意願。
  根據中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定,遺囑的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等五種。當事人如果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的效力優先於其他形式的遺囑,且不易發生遺囑無效的情形,能更好地體現立遺囑人真實的意願。
  公證遺囑的效力之所以優於其他形式,主要是因為公證遺囑的程序複雜且嚴謹。
  徐岩秘書長說,有些當事人認為,立遺囑公證,只是表達個人意願就可以了,但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遺囑公證要經過嚴格的程序審核,就是為了保證立遺囑人的遺囑在他身故後,能得到有效執行。因此,公證部門對當事人的精神狀態、財產的審查、他真實意圖的表達,都要進行細緻審查,必要的時候,還需要輔助以其他的手段,比如要求醫院或者權威機構提供相應的精神鑒定,證明其精神狀態良好。
  公證員須判斷立遺囑人精神健康狀況
  公證員在接待當事人的時候,必須準確判斷立遺囑人頭腦是否清楚,意思表達是否準確,言語是否邏輯嚴謹,精神狀態是否健康。必要時,則需要當事人提供相關的證明,如當事人要去醫院精神科進行體檢,並開具證明。公證員更多的是通過語言的表達,來判斷當事人的健康狀況,並判斷他確實不是在別人的脅迫下來立遺囑。公證員必須單獨與當事人談話,要做筆錄,填寫申請表。填表需要當事人自己填寫,不識字的老人,公證員可以代填,但須經過他本人的確認。
  遺囑訂立後,立遺囑人可以隨時變更、撤銷或重新設立遺囑。但經過公證的遺囑,必須經過公證程序才可變更、撤銷或重新設立。權威人士建議,老人家須慎重考慮自己的遺囑意願,儘量減少公證遺囑的更改,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市公證協會會長周志揚介紹,由於遺囑公證是立遺囑人的單方民事行為,屬個人隱私的範疇,建議立遺囑人親自前往公證處預約、咨詢。因故不便親自前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預約,受托人除需攜帶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委托書外,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證件。但遺囑公證涉及人身關係,根據《公證法》及《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申請辦理遺囑等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請辦理,因此遺囑公證不能委托辦理。
  公租房產權不能以遺囑方式處理
  據瞭解,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遺囑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是該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公證遺囑中明確是給受益人一方的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與配偶無關。而公租房、廉租房的產權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不屬於個人享有所有權的財產,承租人無權通過立遺囑的方式對其進行處分。
  此外,“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因此,若繼承人中存在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則在遺囑中必須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遺囑公證辦完以後,不能直接持遺囑去辦理相關財產的變更登記、產權過戶手續,遺囑只有在立遺囑人去世後方能生效。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才可以持生效遺囑辦理繼承權手續。繼承人之間就繼承事項無爭議的,可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繼承人之間就繼承事項有爭議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據瞭解,正常情況下辦理遺囑公證,本市公證行業收費標準為400元。
  市公證協會會長、長安公證處主任周志揚表示,從今天起,身體條件比較好,自己自書遺囑的老年人,其遺囑可以交由長安公證處做免費保管。
  (2014-10-20 07:35:18)
  
  【延伸閱讀】全國公證遺囑備案查詢平臺擬7月底試行開通
  新華網北京7月1日電(記者徐磑)記者1日從全國公證協會會長會議上獲悉,全國公證遺囑備案查詢平臺擬7月底試行開通,接受地方查詢。該平臺自今年1月建成使用以來,已經接收公證遺囑信息72萬餘條。
  據中國公證協會會長丁露介紹,全國公證遺囑備案查詢平臺是我國第一個全國範圍的遺囑信息庫,它是繼公證執業責任保險之後公證行業建立的第二個全國性的執業保障系統。這個平臺一期建設主要有四方面功能:一是公證遺囑信息備案功能。二是公證遺囑信息批量導入功能。三是公證遺囑信息查詢功能。四是系統管理與維護功能。
  另據瞭解,今後該平臺還將進一步發展,逐步將抵押登記、提存、民間借貸等公證信息納入其中。
  近年來,我國每年訂立的公證遺囑超過10萬件,此外還有大量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等。當遺囑人死亡後,如何查詢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特別是最後一份遺囑,成為分割被繼承人遺產的關鍵。
  (2014-07-01 16:57:07)  (原標題:韓媒:韓國流行用智能手機立遺囑 便宜又防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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